【推荐】永恒作文锦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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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永恒作文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永恒作文锦集八篇

永恒作文 篇1

当泪水悄然而至,与天空相照应,折射出来的,是永远抹不掉的46个人。当初的并肩同行,让我感到无比强大;现在,我回头张望,站在我身后的只有寂寥罢了……

——题记

现在的星空总是很亮,点点星光璀璨闪耀,却总是相遥甚远,看不到聚在一起的星云,令人惋惜。我喜欢紫色的夜空,它总让我幻想在梦境里,处在他们的欢声笑语中。

校园的毓园,装饰得像皇宫的后花园。站在外围,看着里面争芳斗艳的花。端正威武的坐忘亭,亭亭玉立的柳树,和流年似水、柔情无痕的时光,宁静祥和的几乎和陶渊明写的《桃花源记》媲美。

和男生在一起,只有在打乒乓球的时候。看着球在两边飞来飞去,听着球和桌子碰撞的响声,看着他们认真、汗流不止的样子,我只能在旁边看着,时不时跟着他们瞎起哄,傻乎乎的。他们都劝我跟着学打乒乓球,我的回答一如既往地都是再等等。现在我不等了,现在教我可以吗?回应我的只有时钟的嘀嗒声……

目之所及,只有你们的笑容;心之所向,也有你们的陪伴。

徐步前行,背离此地,我却再不敢回头看一眼……

所谓六年光阴,不过昙花一现,而我,把这眨眼的瞬间变成我心中的永恒。

永恒作文 篇2

黑暗,需要用火光去照亮;积雪,需要用阳光去融化……生活犹如一个万花筒,五彩缤纷,万紫千红;生活犹如一本食谱,酸甜苦辣,样样俱全;生活犹如一箱饮料,各种各样,多姿多彩。打开心里的一杯饮料,细细品尝慢慢回味,会发现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也充满爱。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会有爱,因为每个人的心灵都有一片沃土,掩埋着一颗爱的种子,当春风吹来时,便会开始生长,慢慢开出一束耀眼的花,即使有的花不会轻易生长,即使有的种子春风会来迟……只有因爱开花,才会永远绽开而不会凋零枯萎, 就算经历过雨水的洗礼寒风的摧残,他也会依旧那样璀璨。

记忆里的那些美好时光,留下的只有回忆:放学后,我们都会直奔往那个地方-楼梯的尽头。课下我们在那里谈笑,放学后我们在那里互相依靠着看夕阳;这里几乎不曾有人,偶尔会有人路过,而这刚好符合与我们离开的时间;在那里我们无忧无虑的度过了无数个课间……

我为朋友开了一朵花,同时也是她用她的爱解救了我。因为她的不懈与理解,是我打破结界让他进入我的世界;而正是她的爱的感染,使我渐渐的不再封闭多层情感伪装我的世界!

她为我开了一朵花,以最不可能的方式在最不可能的情况下。她用她最独特的爱为我奉献爱……为朋友开一朵花吧!

为家人开一朵花吧!站着她的角度试着尊重和理解你所做的事,试着为家人开一朵微笑的花吧!因为他不辞辛苦的将你养大!

一朵花!一种香!一份无私奉献的爱!留下的都是找也找不到的痕迹。

永恒作文 篇3

撩开写满记忆的夜幕,点点繁星似乎都在和我诉说着每一件往事。在人生的旅途中,有一种陪伴,为我写下了生命的成长;有一种关爱,让我感受到了挚爱的真情;有一种影响,镌刻了我思想的印迹;有一些人,她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奉献让我刻骨铭心、难以忘怀……“老师”一个光辉的代名词,已深深烙在了我的心里。

那年夏天,天空格外的蓝,云格外的白。我的心情也格外的高兴。因为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将要来临!

学校每年一次的运动会即将拉开序幕。操场上的运动员们准备好了一切,然而在观众席的我们的心中万分的焦急,渴望得到最终结果的我们,却被一句话打破了我们的幻想。运动会推迟了!此时此刻,无数人的抱怨声响起,无奈的我们只好回到教室里上课。

距离运动会还剩下四天。这天,我突然被老师叫到办公室。老师对我说:“提前通知你一下,把你加入了运动会的参赛者名单中了。”我顿时脑中一片空白。对于一个平时连一个小跑也坚持不住的人,去参加一个长跑?这难道不是在开玩笑?我回答道:“老师,你不是在逗我吗?”老师严肃地摇了摇头。

那天我整个人仿佛还在睡梦当中。突然,有一天在去学校的路上,听到了一个同学这样说道:“老师,怎么把这个参赛名额给了她呀?真是想不通,她平时的`表现那么差,老师自己不知道吗?”

我从她们的口中得知了她们对我的评价。也知道她们的话是说给谁听的。

就这样,她们说了一路,我也听了一路。我就跟在她们的身后,并没有吭声。

听完他们的话,我明白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我将用我的实力证明给她们看,我并没有她们说的那么的差。相反,我还要让他们知道我到底有多优秀。

运动会开始了,我又一次看见了那天那个说我‘很差’女生。她看向了我,笑了笑,不过这个笑却是不怀好意的。她的内心一定在在沾沾自喜,以为我会出丑,但她却错了!

这时,一缕夏风轻轻的吹过,穿过头发,划过脸颊,好像是迎着阳光在热烈的翩翩起舞似的。当我看望远处时,这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一步步向我走来,当看向他的眼睛时,我明白了,那是胜利的曙光,是黑暗中的希望。

他是我的老师,他轻轻地说道:“不必在意他人的言语,做自己,用实力证明自己。加油!我在终点等你胜利归来!”

比赛结束了,不出所料,我胜利了!当我再次转头时,仍然还是那个他,他一直就在我身后,他是我坚强的后盾。

那个身影将是一个永恒!每当我伤心、难过、哭泣的以后,总能想到他的身影,他的身影一直在我的心中从未被超越。

一颗珍珠,必须要经过痛苦的磨难和坚强的意志,才会有价值。人,亦如此!

永恒作文 篇4

好想一个人背着简单的行李旅行到天边,在每一个陌生的城市停留片刻,看陌生的人群和陌生的城市是怎样拥抱,怎样美丽的。然后在天和地的尽头驻足下来,那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我一个人头枕着背包,看碧草悠悠,看红霞满天,看日出日落。

使终都有不明白为什么花谢了来年还可以再开,而人死了却只能化作一坏永远的黄士。在凡尘的勾心斗角中,在世间的争名夺利中,我永远都有一个失败者,一个失败者唯一的价值是什么,那就是当掉自己的灵魂来换回大草原的常绿……

一把锁可以开启我的生命之门,却可以在瞬间把我毁灭,我曾经是那样的彷徨恐惧,害怕梦想还没来得及接近,生命就要逝去。是谁说过生命是一支蜡烛,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火花,我不敢奢求属于我的那一支蜡烛要多么的灿烂和耀眼,我只希望它可以平平静静地燃烧,不急不躁地跳动直到最后一刻。可是而今,我却不再那么害怕了,花开花落,生命周而复始,有什么值得掉泪的。经过十几年的风雨历炼,我想我有的是一份坦然,没的却是一份天真。

如果可以,我愿意花很多的时间来回味从前,点点滴熵,一丝一毫都不要漏掉。

如果可以,我愿意放弃未来,回到过去,重新来一次。

如果可以,我宁愿从来都没有来到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感受过这个世界的冷暖。

逝去的永远不会再失去,逝去的永远不会有背叛。

好想一个人旅行到天边,在红霞的笼罩中,枕着背包幽然睡去,一千年以后,再在落英缤纷中苏醒。

一千年以后,天空是黑色的,万物都是黑色的,在黑色的世界里,没有谁会被谁离弃,也没有谁会为谁掉眼泪,那个时候只有一样东西是闪亮的,那便是梦想,每个人都会用心去追逐的梦想。

永恒作文 篇5

阴雨里的秋总带着些闷闷的隔绝,或多或少与闲散的心境有些牵连。就算在南国,这沉郁绵延的秋也终归踱到了尾巴。躺在沙发上,打开投影仪,闭上眼睛,总思索着看一看电影里的秋,将今年的秋在记忆里烙得更深些,出于这个目的,《秋日奏鸣曲》似乎是个好的选择。

在温和的暖调里,我看见了褒曼晚年的脸,因轮廓而熟悉,因皱纹而陌生,电影里她是一位人到暮年的钢琴演奏家,应对着母女之间无可抑止的冲突漩涡,在灿灿的秋日里,在絮絮的乐声里,想竭力抓住一些注定远去的东西。晚年的褒曼把这种矛盾处理得自然平和,不像是在扮演一个角色,却像在自然而然地流露一种情绪。故乡的老友伯格曼是懂她的。雪国赋予他们相同的姓氏,亦赋予了他们将一生凝在电影上的命运。伯格曼也老了,他藏在镜头后,沉静地窥视着镜头前的一切,镜头前的褒曼是苍老的,却并不令人感到怜悯和悲哀,反而从从容容的,好像老去也是种力量。

前方那张苍老的脸,皱纹的脸似乎和无数相似又不同的面孔联系起来,层层地重叠在一起。我记起来的,我看过褒曼许许多多的电影。《卡萨布兰卡》里,她年轻而饱满的脸像一朵沾着露水的雪莲,圣洁而端庄,《爱德华大夫》里,她鼻梁上架着金丝边眼镜,侧脸的线条起伏的轮廓像古希腊的雕塑,适于供奉在任何一座神庙或神殿。那时人们用“上帝的玫瑰”来形容她,她在新电影里以不施粉黛地出现,全美的化妆品便大大滞销。还曾有虔诚的观众不远千里将一头羊从瑞典赶到罗马去送到她的眼前,任何一封没有署名的信只要在地址边上添上一句“致褒曼小姐”,便能安然无恙地躺在她伦敦寓所的信箱里。报纸爱她,评论家爱她,学院爱她,观众爱她。那时她是风华正茂的,可当几十年的光阴流转,她离开了大西洋沿岸那座充斥着喧嚣与冒险的城市,离开了日落大道上彻夜不眠的灯光和聚会,辗转到地中海那个夏季燥热的岛屿,又再回到这里。可她屏幕上那依然沉静而坚定的脸,却依然能抓住每一双眼睛,一如几十年前电影院里观众投向她的炽热而虔诚的目光。留下永恒的光影。

杜拉斯的《情人》是以这样一段话结尾的,“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个男人朝我走过来。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来告诉你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人人都怕见美人迟暮,如果连一个时代中最灿烂的身影都被苍老和腐朽所支配,又怎能让人们坚定生活的意义呢?但在褒曼从容而坚定的脸上,我却不再恐惧这种老去,老去有时不仅仅代表着美好事物的流逝,时间带走了她饱满而年轻的脸,却在这张脸上重新积淀着关于勇气和坚定的一生。

又是一个秋日的傍晚,我望着前方那张永恒的脸,叶芝那首广为人知的短诗开始回荡在我的脑海里,“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他爱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苍老脸上的皱纹”。

永恒作文 篇6

极目望去,尽是一片苍茫浑厚的黄,长沙绞风,卷舞直上。远处传来阵阵驼铃声响,由远及近。茫茫荒野,只见那人手持旌节,衣衫褴褛,两鬓斑白,面容苍老,却目光炯炯,眺望远方——

他是苏武,是牧羊人,北海荒野牧羊人,更是铮铮硬汉。

他是汉朝的使者,手持旌节,是被赋予使命的和平使者。却由于阴差阳错,被困匈奴,受尽种种的考验和折磨。面对卫律的威逼,有的人屈服了,得到了荣华富贵。他也可以选择低头投降,可他没有。硬是打消了单于降武的幻想,坚定地拒绝一切眼前唾手可得的锦衣玉食,富贵荣华。他舍弃掉一切,但不能舍弃自己的信念:手持一支旌节,傲然留下一个背影,向那茫茫朔漠走去,去做那高山雪莲般圣洁的使者。

寒风凌冽刺骨,大漠又到了最冷的时节。雪下了一层又一层,踩在厚厚的雪上,只有靴子的声响,这大漠中——除了风声,也就确实只有他靴子的声响了吧?寒风卷着雪块像针刺一般,打的人生疼,让人无处可躲,只能抱紧双臂,咬牙向前。夜里,蜷缩着入睡,扯着一点剩下来的羊毛勉强挨日子。肚里空空,没有食物,就掘野鼠洞里的粮食、甚至毡毛就着冰雪充饥……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陪在他身边的只有那一羊群和那掉光穗子的旌节。

他想,他想回到家乡去,看看自己的妻子爹娘;他愿,他愿回到有吃有穿的温柔乡。可他不能,他更希望在这朔漠之上,守着他那旌节,不忘记忠于国家至死不渝的使命,就算饥寒交迫,就算不见妻女,就算永不能回汉,就算客死他乡,他仍不愿半分退让!他就这样坚守自己的忠心,像雕塑一样伫立在这大漠之上。

十九年过去,他两鬓霜雪,白发苍苍,那脸上深深的纹路见证了这十九年的坚守,旌节掉光,见证着十九年的沧桑,唯一不变的是哪挺直脊背的骄傲。

他,终于要回家了,回到他为之坚守了十九年的汉朝,回到那那一想起就坚毅有勇气的故乡!他该有多欣慰,该有多感叹。

“任海枯石烂,大节不稍亏。终教匈奴心惊胆碎,拱服汉德威。”

他坚守着大漠,坚守着汉朝,坚守着自己的一颗勇敢坚强的忠心。他的坚守,已为永恒。

永恒作文 篇7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们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悍(撼)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量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公正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所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食粮并(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文化的功能,真即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 我们是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或者沉郁;我们哼着《同桌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葱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习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相互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吸收的一种气度。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的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因为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际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多更新的突破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的确,由于大量新鲜事物的涌入,其中确实也存在文化的垃圾,对此我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更多的是带给我们的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作那个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 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 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永恒作文 篇8

一放学,我便对这世界充满了失望,仿佛一切都在讥讽我的无能。平日悦耳的鸟鸣,仿彿是在说着:看他平日里也不差,可是天天失败。嗯,可不是吗我将手中惨不忍睹的试卷攥成一团,又舒张开来,那刺眼的红笔笔迹印证着我的失败,想撕掉却又下不去手。

一阵风吹过,地上枯败的树叶向远方依依不舍地飘去,那树上的叶子,也经不起它的袭击,像大海中的孤舟,又像翩翩起舞的蝴蝶往下滑去。那迎面而来的风让我寸步难行,寒风像刀子吸刮着我全身我快步向家走去。

我用力踢开家门,又用力把书包往旁边一甩,快步走向房间,将自己锁起来。砰,砰砰我握着拳头一下又一下的砸着墙壁。气泄了,我望着红肿的手疼的我倒吸一口凉气。为什么会这样?我不停地问着自己。我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的黑暮降临,偶然一督,看见书桌上的书,随手拿起一本――《平凡的世界》。我一下被吸引,不知不觉走入了书中世界。不知多久,直到太阳重新从东方升起,天际还泛着一抹鱼肚白,我才终于看完。它让我知道平凡的世界有不平凡的人,平凡的人能做出不平凡的事,平凡的事有不平凡的解决方法。它让我充满信心,对诗和远方充满希望。

日升日落又是一天,颓废一天是一天,努力一天也是一天,那为何不去努力。快乐是最好的天气。使人成熟的是经历,而不是岁月。感谢过去吧,它会带给我们一个更好的未来。生活从来都是波澜起伏的,命运从来都是峰回路转的,因为有了曲折和故事,我们的生命才会精彩。于是,对着窗户,我大吼道:一次挫折,百次挫折都不能打倒我,而不能打倒我的只会让我更强大。

小芽的一生:种入土中经历风雨磨难开花结果。

长路漫漫,我心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