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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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一艘艘小船带我们驶向成功的海岸。在书中,我们可以读到冰心的博爱,福尔摩斯的机智,鲁迅的冷静……而我呢,也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今天,就让我给大家讲一个我与书的故事吧。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通用10篇

那是深秋的一天,我上二年级。很快我便将作业做完了,随手拿起一本《福尔摩斯》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可“不幸”的是,在八点的时候爸爸来到了我的卧室,叫我上床睡觉;“啊?”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合上书,走到洗手间刷牙洗脸。

这该怎么办呢?我沮丧极了,一声又一声地叹着气,愁肠百结。

但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拿着书和手电筒钻到被窝里看不就行了?!我欣喜若狂、手舞足蹈。

很快我洗漱完毕,偷偷地带上了一支手电筒走进了卧室。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钻进被窝,确定四周安全后,我把书翻到相应页数、打开手电筒,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突然,门外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不好,是爸爸来了!我急忙将头探出来,把手电筒关掉,闭上眼睛,装作熟睡的样子。

过了好一会儿,脚步声终于消失了,我“卷土重来,继续看起了书。但很快困倦将我击垮了,眼前的字体变得模糊不清,眼皮也睁不开了。我只好将书放回书架,枕着书香入梦了。

书,能让我们拓展视野、能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伴,与书为友,让我们的人生飘溢书香!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2

书,被人们亲切地称为人类文明的“营养品”。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

像大雁飞经蓝天,像山泉流经山谷,我每忆及从前的读书故事,便情不自禁地涌出愉悦之情。在记忆的心扉中,从前的读书故事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卷,也似一卷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

幼儿时期的我,就已经显露出了对读书的热爱之情。那时的我啊,常常抓起一张只要印有字的,哪怕是药品说明书,我都要一遍又一遍地、仔仔细细地读。令我苦恼的是,我周围的阅读书刊少得可怜,完全不能满足我读书的欲望。为此,爸爸妈妈特地为我订阅了适合我这个年龄段幼儿阅读的刊物。就这样,我拥有了第一本阅读书籍,也是从那时起,我逐渐步入了书籍的王国。

到了小学时期,随着文字认识的增多,我的阅读量也渐渐地大了起来。在二年级时,我订阅了少儿刊物——《小火炬》。每当它风尘仆仆地来到我的身边时,便是我乐不可支的时候。刚拿到《小火炬》,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

我读的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不到几个小时,

一本40页的《小火炬》,就被我读完了。每到这个时候,我便开始期待着下一期《小火炬》的到来,可是,每期《小火炬》差不多要月底才能到来,现在距离月底还有一段时间,哎!怎么办呢?我突然灵光一动,呀!对了!干脆把这期的《小火炬》,重新再阅读一遍吧!这次的重新阅读,我放慢了速度,细细地品味,动了真情实感。我把自己想象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我的心情也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而起起伏伏,一直到故事的结束。之后的每篇文章,我都用同样的阅读方法品读,每天读一篇或者两篇,当最后一篇文章阅读完的时候,便是月底了,新一期的《小火炬》终于来了!我把上一期的《小火炬》收进了自己的小书柜里,当宝似的,收藏着。我就是这样读一本书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高尚的智者谈话,与书为友的人,才是真正聪明的人,才能从自己狭窄的视野中,体会到知识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感。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3

我酷爱读书,有句名言说得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的生活的确是这样,我宁可一日无肉,不可一日无书。

我的第一本书是《小公主》,里面的字不会读,便缠着大人给我讲。

直到现在,我已经读了不少书:《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但我最爱读的还是《拥抱幸福的小熊》,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许小念的小女孩。故事从得到泰迪熊到遇见林医生再到妈妈残疾然后到“小熊绘画班”开张最后到得到幸福。

记得有一次,我回到家已经八点多了,睡觉时,我看见了《梦幻小公主》这本书,便拿起来看。我越看越入迷,已经到了如醉如痴的地步。我看得忘记了睡觉,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忽然,我听到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原来是妈妈起来看我有没有盖被子,门声响起,我仿佛有一场巨大的灾难要从天而降,妈妈开门见我没睡,说:“你还没睡呀,都已经十点多了!”我还要说什么,可妈妈已经把书拿走了。

书像阳光雨露,哺育着我这颗小苗茁壮成长。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它带给我无尽的快乐。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呀!我也这么认为,书是无尽的源泉,书是灵动的生命,畅游书海,可是一番风情。

记得一年级的时候,认识了拼音、写字。回家只知道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就行了。对于阅读我觉得这是一件麻烦、无聊的事,直到妈妈给我买的一本《小猪唏哩呼噜》的书,我第一次觉得里面的故事太好玩、太好笑了,有几次,看的我发狂了的笑,妈妈看得不禁目瞪口呆,啧啧地摇头傻笑。之后我不禁觉得看书也是件让人高兴、让心情舒畅的一件事,每天晚上睡前都捧着书,有时上完辅导班后时间比较晚了,趁妈妈睡觉时把台灯拿到手,一股脑的钻进被窝,开启台灯疯狂看起来。

在看《乌丢丢的奇遇记》的时候,我感动于乌丢丢珍惜生命的可贵,他懂得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因为爱,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鲜活;因为爱让乌丢丢和老诗人的友情变得神圣。记得故事中那只逆风而行的蝶,拿了一只蔷薇在这风越刮越大、小树吹得东倒西歪,大地尘土飞扬的时刻逆风而行,她说:“蔷薇只为我开放,如果我没有见到她,她就会凋谢,最后这只勇敢的蝶死了。”看到这,我默默地流下伤心的眼泪,被蝶这种守信的精神感动了,也渐渐让我明白作为一名小学生不管跟谁做了约定就要信守承诺。不要失信于他人,因为这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

阅读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带给我一个又一个人生启迪,看了《木偶奇遇记》知道了做人要诚实、做事要实实在在。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明白了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像海伦一样坚强、微笑着面对人生。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感受到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是多么重要————

毛爷爷从小酷爱读书,他有一句名言一直启迪我: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的确,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不想落后于别人,我会与书为友,从许许多多的书中获得许多的营养,让书伴随我成长!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

今天,我去了永正图书馆,我在那儿阅读了很多名著,都很有趣。

我阅读很多书,我最喜欢《火库》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很有趣,总会画有两个人在那图案上面讲解意思。左下角还有个说明,上面介绍是哪个国家的,身长多少,重量是多少,允许时速是多少........而且,右下一角还有个一些战斗图片。怎么样,有趣吧!

我还阅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情节很精彩,有些好看的故事我多看了几遍,比如:《海的女儿》、《豌豆上的公主》、《拇指姑娘》、《野天鹅》等。这些故事真的很精彩,例如,《海的女儿》主人公美人鱼很善良;《豌豆上的公主》里面主人公很聪明;《拇指姑娘》里面的拇指姑娘也很善良、美丽;《野天鹅》里面公主很艰苦。这些都是我喜爱的内容,我希望你们自己也去看看这些名著。

现在我来介绍一下我的读书方法:

首先,我会先默读几遍,再把好的地方多读几遍。然后想象文章的背景。我还会把里面的好词好句抄下来。最后,再写一篇读后感。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方法。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

“书是人类的朋友”。小朋友,你喜欢读书吗?我非常喜欢读书,我读过许多书,有《海底两万里》,有《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还有《苹果里的星星》……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老师让我买这本书时,我高兴得不得了,一放学就迫不及待地让妈妈给我买,妈妈以为是我自己的想法,说什么都不给我买,我愤愤地说:“这本书可是学校让买的,不买拉倒!”妈妈听了,立刻答应了,跟我一起去买书。捧着心爱的书回到家,我把书包一扔,饭也不吃了,翻开书就开始看。看得如痴如醉,先是小人精把尼尔斯变小了,然后他跟随大鹅和大雁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又变回原来的样子,送回了家里……正当我跟着尼尔斯历险的时候,妈妈叫我吃饭,语调明显高了起来,我意识到再不去吃饭准得上演“河东狮吼”。可是我哪舍得放下正看得起劲儿的书,于是我边走边看。“啪!”“哎哟,疼死我了!”我的头磕在了门上。妈妈不仅没过来安慰我,还横眉冷对地看着我。我知道妈妈正酝酿着一番云雨,若再捧着书看一定会有雷阵雨降临到我头上,得了,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一边揉了揉额头,一边冲妈妈吐了下舌头,呵呵一笑,乖乖地把书放到了茶几上。不过,我可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一边吃饭一边想着尼尔斯。

与书为伴,生活更加美好。我喜欢读书,你呢?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虽然我才上二年级,但已经看了不少书了。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买书,那时候什么都不懂,我记得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是《狼和小羊》,妈妈说那时的你把书当做玩具,翻了一页又一页,时间长了,就撕掉了。我的第二本书是安徒生的童话故事书,妈妈天天给我讲故事,我好像大人一样聚精会神地听着,也许是小时候我和书特有缘的原因吧,此刻的我个性喜欢看书。

之后爸爸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知识面特广,天文地理历史动物生物都有,平时只要有时间我就拿出来看,它不仅仅开拓了我的视野,也拓宽了我的知识面。

读书使我成长,读书使我进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后我必须要多读书,正如古人所说好读书,读书好,好好读书,以读书为荣,以读书为乐!如果你要获得更多的知识,汲取更多的营养,那就从此刻起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六):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

我爱读书,爱读书中的故事,我总喜欢花上连续的几个小时来完完整整地读完一个故事。而如今回首,才发现,原来我的读书也成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故事。

海之博大源于不择小流。我读书也是同样如此。我所看的书品种博杂,看书时也从不在意类别。为了满足我这饥不择食的欲望,我只好时常出没在各家书店,过着《城南旧事》中窃书般的生活。

每到闲时的下午,我就会轻车熟路地来到最近的书店。进门,首先不要忙着拿书坐下,要装作买书的模样绕着书架转一圈,而且不要走得太快,要用目光上下左右地扫过书籍,或是用手指轻轻地慢慢地摸过去,最好还要时不时地抽出几本,皱着眉头翻一翻,然后又像是失望似地摇摇头,放回去。这样转着,要是老板问我要找什么书,我就会摇着头说:“我先自己看看”。这老板一定会答应一声离去。而我呢?就会满怀着欣喜熟练地找出那本上次还未看完的书,点点头,慢慢地移向一个老板不太注意的角落,悄悄的蹲下,静静地享受我的'精神盛宴。

脑中自有马良笔,何必出门做笔记。对于时常在书店看书的我,做笔记是很少有的事,哎,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可我也还有着一个锦囊妙计。看的书博,可真正吸引我的却很少。每逢遇到一本好书,我总会想方设法地买一本回去好好做下笔记。要是真的没法买,就只好到书店去把那本书看个五六遍,用脑中的笔记下人生笔记。

陋舍出真知。虽然书店我去得多,但我最有阅读灵感的却非那里,也非学堂,而是一片公共之地——公共厕所。每逢腹中产物过多,需要排解一下时,我就会带上最喜爱的书金蝉脱壳般溜进厕所,解裤下蹲,端书翻看。慢慢地看着书,翻着页,却不知时间在悄悄流逝。直到脚酸腿麻,香气缠身才知道这并非是久住之地,连忙起身,洗手离去。

回首自己读书史,想到笑话处也自觉好笑,难怪同学中总有人开玩笑。可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啊!它并非最美,却是最适合我的,就像穿衣一样,合身才会最美。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9

人,一生下来就有了生命,但生命并不因此就拥有了意义。面对大地,面对学生,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渺小。那么,生命因什么而与众不同呢?我说,生命因读书而美丽。有了书,增添了我的情趣;有了书,充实了我的生活;有了书,丰富了我的人生;有了书,我学会了如何做人。

最难忘的是小时候对小人书的痴迷,尤其是对《三国演义》的渴望。至今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坐在灶前烧火读书的情景。那时,幼稚盲目的阅读,使我张开了对世界的朦胧的想象。有书为伴的师范四年,并不寂寞,诺大的校园,有好多诗意的角落给了我亲近书籍的空间。多少个课余假日,欣赏“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意境,享受余秋雨笔下的满载文化内涵的历史山水,甚至雨天对窗独坐,欣赏黛玉“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顾影自怜。诗意的阅读,让我的学习生活,平添了几分特别的味道。工作后,生活好像平添了许多忙碌。试卷、作业、分数、评比、考核,太多繁琐的的事务,让我没有了给心灵加油的机会。终日的忙碌麻木了心灵。每每想起阅读,总能找到许多连自己都脸红的借口,书离我越来越远了。

真正意识到我要读书,是在我们学校开展课外阅读以后。我开始反思自己:要想获得事业上的成功,一个重要的“法宝”是让阅读成为习惯。

热爱读书,一生有书作伴,书是我们成长的铺路石,是我们的精神家园。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平凡的东西,可对我来说,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在我心中占据了最高的地位,我和她缔下了不解之缘。

我告诉你们,我小时候最不喜欢的就是看课外书了,一二年级的时候我一做玩作业就跑出去玩,我连课外书碰都没碰一下。直到三年级的时候,我转到新竹二小,妈妈要求晚上一读玩英语就要读办半个小时的书。刚开始我极不情的拿起课外书,每次都是囫囵吞枣的读了半个小时,要我回想起书里的内容,我还真想不起来了。直到四年级我才喜欢上读书,这是因为学校组织了一次汤素兰主题讲话,我被深深地吸引了,在我的要求下,妈妈就帮我订了几本,买回去一看,觉得这些书还蛮好看的,之后我越看越着迷,每天都可以看一小时了。现在我五年级了,只要一本书看完了,我就吵嚷着要爸爸妈妈去帮我买过一本书。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了读书。

我在今后一定会努力读书,因为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也带给了我无穷的幻想,它永远是我生命中最好的朋友。我读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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