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迎泽区小学入学民办小学可以报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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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太原迎泽区小学入学民办小学可以报几个,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太原迎泽区小学入学民办小学可以报几个

太原迎泽区小学入学民办小学可以报几个

太原迎泽区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

温馨提示: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其审批设立部门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招生计划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电脑随机派位比例将逐年提高。

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太原迎泽区小学入学办法有哪些

一、公办小学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区对口小学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时,按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的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即: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且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与适龄儿童本人同在一个户口簿上。

2.“人户分离”及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

(1)区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都在本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学区对口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但不得择校,若确需在实际居住处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跨区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区适龄儿童入学分布情况统筹考虑,如有空余学位则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3)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①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确无住房的,监护人要提供在集体户所在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由集体户户籍所对应学区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②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但属于有房户,监护人需提供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及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依次有序接收。

(2)随迁子女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区教育局将根据全区总体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入学,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但不得择校。

4.阳曲、娄烦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迎泽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确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网上报名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全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

二、民办小学

1.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任何民办小学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2.区属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求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小学应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组织进行招生。

3.原则上区属各民办小学校应在迎泽区范围内招生。确需跨区域招生的,由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招生计划,纳入生源地统一招生。区属民办小学均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招生计划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

5.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