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来人员子女怎样在鼓楼区上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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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小学学制,废除了民国时期的初小和高小之分,实行一贯制小学,先后有五年制和六年制小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外来人员子女怎样在鼓楼区上小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鼓楼小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在宁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应在鼓楼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方可提出就学申请,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鼓楼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③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④出生证、准生证及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于6月24日到居住证对应的小学登记,待鼓楼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确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鼓楼区中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在宁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鼓楼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方可提出就学申请,并在就读的.小学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当年6月(具体时间由就读小学通知),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需在鼓楼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就读鼓楼区小学的学籍卡(含全国学籍号)和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待鼓楼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