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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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50字1

最近我迷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这本书可好看了。你知道吗?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别人都叫它笑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50字

要是一般的猫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标题题目,就满心疑惑,猫怎么会笑呢?相信你们也曾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许多种笑。在它兴奋的时候,会大笑;愤怒的时候,会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会苦笑;发威的时候,会狞笑;望不顺眼的时候,会寒笑……

笑猫它人缘可好了,有很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球球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稀奇古怪。比如猫竟然和老鼠交上了朋友;猫还能听懂人的话;老鼠竟可以变成球球……这些离奇的事情总会激发我的想像力,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让我可以去大胆的想像。老鼠能和猫交上朋友,为什么鲨鱼不可以和小鱼交上朋友呢?所以,在我的作文里就有了这样大胆的想像。

那幽默好玩儿、美妙温暖的文字,就象是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让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50字2

“智慧,自信是女孩应具备的”这句话来自乐多多笔下的校园小说之一《女生心事薄》。

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的是这套丛书之《智慧比漂亮更重要》这一本。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不自信的女孩——袁媛,被五(3)班男生评为最丑的女生。男生们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班长小樱桃怎能坐事不理?她动员“铁三角”一起帮助袁媛改变自我。最精彩的袁媛得到改变后,被公布,她就吸引许多男生们的那本的小说作者。

这本书让我更加了解“美”的真谛,也让我从拒绝书籍,到对书本爱不释书,让我在阅读时享受快乐。乐多多的《胡小闹日记》等,都把大道理写成小故事,更令人回味。

此套丛书,可以帮女孩认识自我,超越自我。让我们在开怀大笑的同时,为我在校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正确建议。我很喜欢这本书。

漂亮的脸蛋,智慧的头脑,哪个重要?小樱桃又是怎样改变袁媛的?快来书里找答案吧!我等你们哦!让我们走进她们世界,去领会其中的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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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书架里,有许多会让你看过一遍,还想再看的很多书,如《脑筋急转弯》《十万个为什么》《四大名著》《奥数》《父与子》.......好多的课外书,这些书让我走进了解知识的海洋,可都是我的宝贝呢,但在这些精彩的书籍中,我还是最喜欢《脑筋急转弯》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锻炼人的逆向思维和迅速动脑思考。

当打开这本书,自然会看到第一页就出了这样一道题:《新华字典》里有多少个字?不爱思考的人会随口而出:很多数不过来的字呀!其实并没那么难,动动脑筋就会知道,答案就是:四个字!因为新华字典里不就是有新、华、字、典四个字嘛!哈哈,动动脑。答案很快就出来了吧!

“一个家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这些名言名词可都是我从书上知道的,你如果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看到我这些话,我相信你将来一定会爱读书的。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嘛!那样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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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课余时间呀!四个字——丰富多彩。什么溜冰、跳绳……,我都喜欢,可我一进入书的世界,那可以三天三夜不用吃饭了,书,就是我的食物。一但进入书的世界,我就快乐无比。

我爱的书有许多,可我最喜欢要数《安徒生童话》了,说到安徒生,我可是他的小书精,告诉你:安徒生是19世纪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他的童话充满幻想和乐观精神,既有对美好的追求,也有对丑恶的讽刺。200多年来安徒生的童话一直畅销不衰,《皇帝的新装》、《丑小鸭》、《海的女儿》等等,都成为世界儿童文学的经典。

你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像我一样,还想再看第二遍,第三遍。这本书会教我们许多知识,给我们深刻的教育,伴我们快乐成长。这本书是妈妈前两年带我逛书时,在我迫切要求下买回来的,至今书还有九层新,因为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对它爱护有加,边角一有卷起就及时压平,还常常让它陪伴我,充实我的课余生活。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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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陪伴我成长的朋友,它给了我快乐;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导师,它给我充足的精神食粮,给我启迪。

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天,妈妈从书店买来一本书,我打开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作者介绍,原来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名为《狼王梦》。

它主要讲了一头叫黑桑的公狼,在一个冬天准备刺杀狼王,让自己成为狼王,但刺杀并未成功,他五马分尸般被狼群中的其他狼吃掉了,它的妻子,一头叫紫岚的母狼,在默默哭泣,它生了几只小狼崽,紫岚给它们立下了规矩,发誓一定要让它们其中的一个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再后来,第一头狼的遭遇和黑桑一样,紫岚又锻炼第二头狼的咬、扑、抓的能力,但很遗憾,它被天敌金雕捉去了。那头母狼又生下了两只狼崽,一头像紫岚,一头像黑桑。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教育。群居的狼太不团结了,竟然吃自己的同类。一个家庭中的公狼像父亲般为它的孩子做好坚强的后盾。大家都说狼是无情无义的坏东西,但我们错了,我们的母亲为我们付出了太多,而母狼也不例外,它对自己的孩子目光中流露出一个母亲的慈爱。狼都知道感恩,知道回报自己的母狼,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报答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母亲呢。

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令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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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架上有许多本书。书就像一个游乐园,里面充满了无尽的乐趣;书就像水,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书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其中《格林童话》这本书就像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格林童话》的封面是龟兔赛跑中的场景:乌龟气喘吁吁地往前爬着,旁边的兔子正在呼呼大睡。正中间还有“格林童话”四个漂亮的花体字。整个封面色彩丰富,动物神态栩栩如生,让人爱不释手。

《格林童话》是我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才买到的。刚买回家时,它就像美味的食物一样,让人一拿起来就不愿放下,我天天抱着他看。有一次,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我仿佛看见那狠毒的王后正在下毒,令我气愤不已的场景,我仿佛听到了王子和公主结婚时教堂里敲响的钟声,让我打心眼里高兴。我仿佛来到了他们生活的花园宫殿,闻到了那沁人心脾的花香……当我正沉浸在书的海洋里,突然“砰”的一声,原来是我的碗掉到桌子底下去了。奶奶责怪我不好好吃饭,于是我匆匆忙忙扒了几口饭,赶紧找个角落看书去了。

我爱书,爱它的美丽,爱它的智慧,爱它的博大……和他们在一起是最快乐的,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我要继续和它快乐地生活,无忧无虑,我的成长故事会随着书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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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笑猫日记》了,因为《笑猫日记》写的很精彩。它写的是一只猫有很多心情,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每当他的朋友有困难时,他都会帮助他们。

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冷还下着雨,我和妈妈到沃美莱商场里看《笑猫日记》,当时商场里暖气还没开,而我却前前后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里妈妈多次好心好意的劝我:今天很冷,咱们回家吧。但是我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为我忍不住《笑猫日记》对我的诱惑。妈妈最后又劝我了一次:我们走吧,今天太冷了。这时我才感觉到浑身发抖,只好把书放进书架,跟着妈妈走了。

我离开后回望着《笑猫日记》,心里有一股很不情愿的感觉,这是连肚子也唱起空城计了,最后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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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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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她有点生气,刚想回我一句,又突然住过身去,用嘲笑的口气说“算了,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哼!”“你!”从那以后,我和她就再也没有来往,你不理我,我不睬你,井水不犯河水,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就快步走过去······现在想来,可真是可笑又后悔,就因一块小小的橡皮,却毁了

我们的友谊。如果没了朋友,这块橡皮又有什么重要的,如果能让我回到过去,我一定会把橡皮借给她!

瞧,遇到一点点小事引起了矛盾就“割席断交”,怎么跟夏洛比呀!以后,我要学习夏洛为朋友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成长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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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也能让我们情绪舒畅,从小,妈妈就给我买各种各样的书,从我认识很少的字到此刻,所以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如果你不开心就看书吧 !

我喜爱看书所以我是不会不开心的,我看过好多好多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是[小巫婆真美丽之住在好玩街];故事的主人公是活泼好动的真美丽,通常干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小时候因为贪玩她还吃过老鼠屎呢!虽然她好动也很淘气,可她的爸爸从小就教育她,要助人为乐!勤思考的好习惯!有一次真美丽发现一位老奶奶的东西撒了一地,她快步跑过去帮忙奶奶捡来,看着老奶奶脸上哪感激地微笑她笑得可开心了。

看着书中的小主人公,不由得想起了我自我,我不也很活泼好动淘气吗?看着看着我自我好像是书中的真美丽了;我淘气的让小鸡游泳;想着鸭为什么早上不打鸣?院子里的狗狗为什么不下蛋?我真的把自我融在这书里了。我喜爱看书,可我最喜爱的还是这一本。

我也要像书里的小主人公一样,活泼好动,勤思考,帮忙他人做个桃仁喜爱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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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坐在书桌前,阅读着《先别急着吃棉花糖》,虽然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耳边只剩电风扇的呼呼声伴着我,我熬着夜,忘我的看着,看着乔纳森沛辛告诉阿瑟如何掌握开启成功之钥的秘诀。

乔纳森在一件小事中,告诉了阿瑟一个人未来成不成功,能不能延迟享乐是很重要的指标。用阿朗甘地的例子来说明:说服别人的力量,就是成功的利器。更用了赖瑞柏德、侯给波沙达的例子让他了解:成功看的不是你的过去或未来。当你开始愿意去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时,就是成功的开始……,的道理,让此书不单单只是讲道理,也用了一些跟这道理有关联的人或故事,让人较能了解它的意义。

阅读完《先别急着吃棉花糖》之后,我开始思索怎么把“棉花糖理论”应用在人生中。每当我们只看眼前利益、贪图小便宜时,不妨想想工作和人生得以成功的秘诀,常常就是抗拒诱惑;或是,忍痛放弃眼前的利益,以追求更大更有意义的目标!用为了大理想,放弃眼前小利的原则,以及先苦后甘的精神,完成目标。

这本书的好,实是言语无法形容,希望我能用“当你开始愿意去做别人不愿意去做的事时,就是成功的开始”的精神,来改善我的下笔和写字速度的问题,继续坚持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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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见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了:在蓝蓝的海中,一位王子沉睡着,小美人鱼抱着他的头,看起来是那么美丽。它的书名叫《安徒生童话》。

翻阅着这本书,从《海的女儿》到《野天鹅》,再停顿于《夜莺》。童话中的细节是如此的贴切,让你不禁联想到自己的生活。

在《蓟的遭遇》里,安徒生写了蓟(花)长在篱笆外,却向往花园和花盆,可一直等到最后一朵花被镶入画框,它也没能离开原来的地方的故事。在朴素的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分明是父母对孩子的爱啊。“只要孩子们去了好的地方,做父母的哪怕是待在篱笆外面,也没有怨言!”读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大概是前天吧,我和妈妈因为一点儿小事争吵了起来,现在想想,要是我当时换一种心态,换一种语气,多体谅妈妈一点儿该多好啊。

在《癞蛤蟆》中,安徒生写了一只小癞蛤蟆周游世界,却死了的故事。在小癞蛤蟆的眼中,天是一望无际的,它总是渴望着爬得更高,也希望拥有妈妈所说的那颗宝石。但是他并不知道,他已经有了奋斗渴望的“宝石”。现在回想起来,以前做事我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此时的我是多么羞愧!

悄悄地合上这本书,走到窗边,呼吸着新鲜空气,享受着书带给我的无穷知识和无限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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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非常厚。

这本书不是一本小说、漫画,也不是一本故事书,它是一本作文书,它的名字叫“好作文,这样写。”

这本书写的不是一件事,而是涉及到许多方面。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写动物、植物的……每一篇都用了许多修辞手法,优美的语句。这本书主要教你如何写作文,怎样把作文写好。所以每一篇都有主要内容、意思、好词好句。

你们肯定会问我为什么要选这本书?接下来,我慢慢地告诉你。

因为这本书提高写作水平非常快。这里面,无论是写事,还是写人,都写得非常细致,而且每一篇无论是字数还是段落,写得都非常清楚。另一方面是,我还喜欢它的语句,这里面的每一篇作文的语句有的非常有趣,有的非常优美。这本书还启发我,教育我要多读书,多看书,这样对我们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在我每天早上、晚上坚持读书后,得到了大量的积累。上一次在学校考试,正好,这次的作文是写人的,这几天我看的也是写人的作文,而且我还重点看了一些外貌描写的范例。所以,“下笔如有神”,这本书可真帮了我大忙呀!

在我每天坚持读书下,我的作文提高了许多,成绩也提高了。

我喜欢我的作文书,帮我提高成绩、写作水平的作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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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我来自孤独星球》。本文的主人公江冰蟾学习好,还是班花,并且有些清高,遭到了以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排斥与敌意,为此她深感困扰。接着妈妈遭人污,又让她看见了社会复杂和黑暗的一面。可表哥方乐天与她迥然不同,方乐天学习成绩不怎么好,却活泼开朗,极愿意结交朋友。

方乐天给江冰蟾带来了很多麻烦,(.)也给她带来了快乐。最终,江冰蟾的妈妈回来了,她也结交了新朋友。

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前,我正感觉自己的朋友与自己都不是真正的好,对我有些并不是真心,这是因为我给她们提意见,她们不接受,只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有的直接对我发脾气。

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才发现,朋友对我是真诚的,我却认为她们对我不好。我慢慢发现,原来,我给她们提的意见并不完全正确,她们都有优点,只是我并不了解她们。

这是一本真正的好书,它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真谛,我想你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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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